保险风险证券化香港实践及境内落地路径探索分析

发布日期:2024-11-16 11:48:07   浏览量 :4968
发布日期:2024-11-16 11:48:07  
4968

 根据我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数据,2021—2023年,我国自然灾害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3340.2亿元、2386.5亿元、3454.5亿元。瑞士再保险研究院报告显示,全球保险业赔付的自然灾害损失占经济损失的40%左右,而中国保险业的赔付比例约为10%。在“十四五”规划中,我国已明确将发展巨灾保险列为重点工作之一。202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也明确,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研究探索巨灾债券。



  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证券化市场是风险资本的重要来源,可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也可将中国巨灾风险分散到国际市场,能够缓解财政资金救灾的压力,增强国家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助力构建社会韧性和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


  保险证券化是指通过建立保险连接证券(ILS),使资本市场的资金进入保险市场,从而更好地帮助保险公司转移风险。保险证券化包含两方面内容:资产证券化和风险证券化。保险资产证券化,是指把保险公司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聚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其实质是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转换成可交易的金融证券。这类ILS可以归类为传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其核心原理和一般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类似,区别只是基础资产是保险公司的资产。我国已有类似的产品,如保单质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保险风险证券化,是指保险市场上风险的再转移出售,即利用证券化方式,在资本市场发行ILS,使得保险市场上的风险得以被分割和标准化,从而将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这类证券化产品和传统的资产证券化有本质区别,其核心是转移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风险,而非提前获取资产的流动性。从狭义来看,我国境内目前尚无相关产品,但这类ILS是海外保险证券化市场的主流,国际知名的保险公司已形成通过发行保险负债证券化产品来转移风险的惯例。本文主要基于保险风险证券化方面展开分析。


Copyright ©️ 2024 安徽财讯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了解更多
18656973322
友情链接:
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